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将董事会董事由 9 名变更为 7 名,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应内容予以修改。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号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1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 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改,《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生效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动废止。
修订后形成的《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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