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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5 19:13:12 股吧网页版
锡南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30,000,000.0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3*****679 李忠良

2 03*****248 徐晴

3 02*****371 李颖

4 03*****827 李明杰

5 03*****115 李全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参数

公司股东李忠良、李明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 2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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