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邢美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审慎、严谨的态度勤勉履职,依法行使职权。通过深度参与公司各项决策会议,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与专业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邢美敏,女,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2006 年 8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秘书。2024 年 9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始终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确保出席每一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前,本人均对议案及相关背景资料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研读;会中,本人积极
投身于各项议题的审议与讨论,凭借独立判断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建议,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025 年度,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会议,其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及其他核心议题,均依照法定要求履行了完备的审批程序,有效保障了公司决策体系的合法合规与高效运行。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10 次。本
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邢美敏 10 0 10 0 0 否
针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深入研判,并就相关细节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探讨。基于详尽的审议过程与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认为,2025 年度,董事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在程序及内容上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董事会会议表决环节,对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4 次,实
际出席了 4 次股东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全面且严谨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旨在确保激励机制能够有效发挥长效激励作用,契合公司长远
发展战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在审计委员会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循相关议事规则,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切实履行财务监督与内控评估职责。本人重点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并对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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