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长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担任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期间,本人始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照《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秉持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宗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审慎的态度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与论证。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监督及专业咨询职能,积极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化运作建言献策。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长城,男,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律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主任。2006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始终恪守客观公正与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每一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前对各项议案及相关背景资料均进行了细致审阅,会中凭借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在处理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关键事项时,均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流程,确保了决策过程的合规性与严谨性。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 10 次。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长城 10 0 10 0 0 否
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阅,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探讨。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2025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立足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尤其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董事会表决中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出席了 4 次股
东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出现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提名委员会,未出现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并且实际出席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
5、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紧密的沟通与协作。针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