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
实施内部控制,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层在建立与实施内部过程中依法履
行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审议公司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和总结;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条 由公司董事长领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门在公司治理方面,协助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的重大风险进行识别和
管理,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负责牵头起草和修订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组织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自评报告,识别、评估和测试关键业务流程中的内部控制点。推动内控缺陷的整改和跟踪。提供内部控制相关的培训和咨询。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
系,定期对部门内控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工作,配合公司审计部门对本部门内部控制进行检查、评价和审计。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四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应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
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
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
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十五条 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
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
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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