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数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33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496.4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683.9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812.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或“募集资金
专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CDAA1B0394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下综合管廊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提升项目”“研发测试及数据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25 日延期至 2027 年 1 月 25 日,
增加全资子公司四川君逸数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数联”)作为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相应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君逸数联、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投入金额
1 地下综合管廊智慧管理运营平 13,288.19 13,288.19 君逸数码、
台升级建设项目 君逸数联
2 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提 12,052.08 12,052.08 君逸数码、
升项目 君逸数联
3 研发测试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6,763.67 6,763.67 君逸数码、
君逸数联
合计 32,103.94 32,103.94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4,125.25 万元,其中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 10,700.25 万元,以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425.00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 45,435.36 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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