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邓菊秋,作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邓菊秋,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
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财务管理教授。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四川
大学东辉商学院助教;1997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03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
任四川省资中县副县长(挂职),2013 年 8 月至今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2020 年 9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
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
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邓菊秋 6 3 3 0 0 否 3
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任职期间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次会议,本人共计主持了 8 次日常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在 2024 年度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就 2024 年年度审计总
体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与审计机构就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财务报表预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与会计师团队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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