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5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53-0.366=21.1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吴朝晖、朴成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5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9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1.60万股,授予价格为21.1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吴朝晖、朴成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优化募投项目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集团存量资产并增加企业效益,公司拟对“毓恬冠佳新厂房”募投项目作出如下调整:新增实施主体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议案》
“毓恬冠佳新厂房”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后,原实施地点募集资金已投入部分形成的新厂房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得资产效益最大化,公司将目前已建成的部分厂房部分或整体以市场价对外出租,以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募投项目场地利用效率。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在原实施地点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视情况及时收回场地,并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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