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
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核查意
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81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
行 2,195.87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209.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857.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5,351.8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0924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公司子公司(如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涉及子公司)、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毓恬冠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截
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资金使用金额 额(未经审计)
1 毓恬冠佳新厂房 32,887.41 31,285.84 12,892.47
2 汽车车顶系统及运动部 8,901.62 8,374.98 694.12
件新技术研发项目
3 汽车电子研发建设项目 8,822.47 8,471.24 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500.00 7,219.81 7,219.81
合计 58,111.50 55,351.87 20,806.40
三、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
(一)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为优化募投项目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集团存量资产并增加企业效益,公司拟对本项目作出如下调整:新增实施主体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 580 号。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增加前 增加后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上海毓恬冠佳科
公司全资子公 技股份有限公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
毓恬冠佳新 司上海毓恬冠 上海市青浦区 司、公司全资子 崧煌路 580 号、上海市
厂房 佳汽车科技有 崧达路 819 号 公司上海毓恬冠 青浦区崧达路 8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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