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26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会授权,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
总股本 87,834,7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66 元(含税),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32,147,526.5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及结果
公司若发生派息事宜,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53-0.366=21.17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值)。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对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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