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81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2,195.87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209.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7.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5,351.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0924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公司子公司(如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涉及子公司)、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使用金额 31 日使用情况(未
经审计)1
毓恬冠佳新厂房 32,887.41 31,285.84 11,418.52
汽车车顶系统及运动部件 8,901.62 8,374.98 616.47
新技术研发项目
汽车电子研发建设项目 8,822.47 8,471.24 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500.00 7,219.81 7,223.03
合计 58,111.50 55,351.87 19,258.02
备注 1:包含本金及孳息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安全和保障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且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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