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启明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1986年7月至1997年6月,任上海汽车技术中心职员、部门负责人;1997年7月至2003年6月,任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职员、部门负责人;2003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于2021年4月退休;2021年5月至今,任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2025年9月,任赛卓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主持开展薪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召集召开了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了公司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
2025年度,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并投了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与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进展情况,随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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