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朝晖先生、朴成弘先生和吴宏洋女士已就自
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三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负
责、勤勉尽职,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积极推动公司法
人治理机制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线上沟通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日
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报告期内详细任职及履职情况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七、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
情况;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披露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审查了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薪酬支付情况,对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建议,
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效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对公司发展做出了符合预期的贡献,在2025年度的工作表现均达到“称职”标准。
独立董事通过自我评价及相互评价的方式,对彼此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在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参与决策及监督公司运营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领取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的内容。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薪酬发放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2、薪酬方案
(1)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10.00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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