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单独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崧毓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同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上海崧毓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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