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毓恬冠
佳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维翰 联系电话:1522150388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昀凡 联系电话:1662165576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顾维翰、王声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4 月 10 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
(1)访谈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员;
(2)检查公司三会会议文件;
(3)核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文件及核对公司相关公告;
(4)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5)核查公司就有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
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公司上市前已
计部门 建立/设立相关
制度/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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