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程汉涛)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汉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深圳市诚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注册税务师。2024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未发现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程汉涛 8 8 0 0 否 3
2025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历次会议,关注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程度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个工作日。其中为深入了解项目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赴晋城项目现场调研,与项目公司负责人员深入交流项目运行、未来规划等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媒体舆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以及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前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安排现场调研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相关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制度
规定就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和监督;对全年的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内控自评价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和监管制度的最新要求,对内部监督机构设置进行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这一调整,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任职要求。
2025 年,本人共出席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企业负责人考核结果和薪酬
分配、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津贴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数等议案参与讨论与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股权激励的实施合法合规、企业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符合国有企业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