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文成)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 董事作用。
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文成,出生于 1971 年,工学学士。1994 年 8月进入山东金宝电子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机修分厂技术员、设备处工程师,曾参与“高档电解铜箔国
家 863 计划”建设工作;2019 年 3 月进入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
分会工作,历任秘书、副秘书长;2024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 子铜箔材料分会秘书长,现任《电子铜箔资讯》杂志副主编、嘉应学院铜箔产 业学院客座讲师、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委
员;于 2024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席董事会次 次数 式出席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席董事会次 次数 式出席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刘文成 7 0 7 0 0 否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主要审议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内控评价、募集资金使用、审计机构聘任及其他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本人以通讯方式均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无缺席、无委托出席、 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形,出席率 100%。
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提前认真研读全部议案材料、财务数据、背景说明及 合规文件,对存疑事项主动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层沟通 核实;会议期间,本人结合专业背景充分发表独立、明确、审慎意见,对议案 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进行实质性判断;会议结 束后持续跟踪决议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决策落地见效,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全程参与。股东
会议案审议通过,均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无新增临时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定期报 告、高管薪酬、人员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 2025年度召集的 7 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审计委员会会 议案
议届次
1、《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 2、《关于开展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的
1 2025 年 2 员会第二次会 议案》
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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