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
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黄水荣先生、独立董事李洋先生、独立董事梁俊先生、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国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制定,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关联董事黄水荣、陈启胜、赵冉冉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黄水荣、陈启胜、赵冉冉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工作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等有关事项,有利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权益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权益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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