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证券代码:
301177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由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阿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不超过 90.1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001.00 万股的 0.2255%。其中,首次授予 72.2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180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13%。预留授予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9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0448%,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87%。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6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0.104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46.20%。其中首次授予 26.4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6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9.34%;预留15.2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0.03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6.87%。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5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0.12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3.80%。预留授予权益 2.7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0068%,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3.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
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15.12 元/股。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7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含:①独立董事;②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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