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谨慎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俊,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硕士学历。曾任人福医药消费品子公司市场部经理、深圳未名新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基金经理;2020 年 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1 月因任期届满离任,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其他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5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
行了监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并就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3 次,其中现场参加 1
次,通讯方式参加 2 次,均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等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将回避审议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报告审计重点、审计报告意见等方面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