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并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检查与监督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缺陷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梳理了经营活动中的核心内控流程并编制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为公司的内控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了制度保障。内控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汇总,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决议并对外披露。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涵盖了迪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及印章管理、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重大投资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风险、供应链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工程管理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点遗漏。
六、内部控制综合评价
公司内控评价小组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内部控制五大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一) 内部环境
1. 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对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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