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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17:56 股吧网页版
迪阿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谨慎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敏,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深圳市鹏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授薪合伙人、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越众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越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0 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知而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滨海鹏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5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3 次,其中通讯方式
参加 3 次,均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
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等事项进行了专项讨论、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提出有效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将回避审议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查,经讨论同意相关提名,并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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