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为 66,852,8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1,224,140 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为65,628,66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3,281,433.00 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26,251,464.00 股,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 3,281,433.00 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 65,628,660 股*10=0.50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26,251,464.00 股/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 65,628,660 股*10=4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10=3,281,433.00 元/66,852,800 股*10=0.490844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26,251,464.00 股/66,852,800 股*10=3.926756 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0844 元/股)/(1+0.3926756)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账户所持有股份后的 65,628,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
增 4 股,不送红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3,281,43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6,852,800 股增加至 93,104,264股。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股份数量为 1,224,140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户所持有股份数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2.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24,140.00
股后的 65,628,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6,852,8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3,104,26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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