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东星云开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8.563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实际控制人之一马学沛先生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本次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金证评估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金证评估及经办人员与公司、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金证评估和其评估人员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金证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综合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评估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