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22 年 2 月 1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均约定了保密义务。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人员)透露相关敏感信息;
4、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筹划、推进本次交易的过程中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及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本次交易中,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以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邢雨晨 徐振宇 张成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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