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1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 1,735,568.00 股)的股本
402,672,00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0 元(含
税),派发现金 76,507,680.19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735,568.00 股后的 402,672,00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234 张剑
2 08*****952 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264 南京崇泽慧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0*****709 褚玉华
5 03*****743 夏根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404,407,569.00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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