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亚男)
本人作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袁亚男,196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5 年 7 月至 1989 年 7 月在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任教;1992 年 3 月至 1994 年 12
月在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计划部工作;1994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0 月在国家开发银行
电力信贷局、财务分析局、信用管理局分别担任职员、副处长、处长职位;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资产管理部、资本
运营与产权管理部等部门分别担任处长、主任师、副主任职位;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2 月在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纪委书记、工委主任;2024 年 01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认真了解
股东会审议事项及股东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履职义务。
(二)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与薪酬委员会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负责召集并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发挥自己专业特长,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认真履行职责,分别就历次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就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情况,促进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公司内部整改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 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研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了现场了解、交流和指导,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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