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莉-已离任)
本人作为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累计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本人张莉,198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苏州大学法律
硕士学位。2012 年 6 月至今历任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合
伙人、高级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万祥科技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本着公正诚信、严谨务实的原则,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召开股东会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
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张莉 4 1 3 0 0 否 2
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大的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的审议和投票,未对 2025 年参加的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日常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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