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标榜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0.25 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
司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905,625,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50,170,419.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55,454,581.00 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账号为
483277193195 的人民币账户内;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09,215.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8,045,365.33 元。
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6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人民币
296,152,762.47 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261,455,567.02 元(含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4,697,195.4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83,081,351.16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
用超募资金 240,371,983.68 元,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42,709,367.4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 305,015,044.97 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
益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与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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