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胡跃年)
本人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跃年,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二级律师。2002 年至 2010 年任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10 年至2022 年任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至今任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4 年至 2015 年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 2024 年任贝
德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至今任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共出席了 7 次董事会,未有缺
席情况。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共出席了 3 次股东会,未有缺席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 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任职状态 董事会 数(现场/ 董事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通讯方 次数 事会会议
式)
胡跃年 在任 7 7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出席了 2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未有缺席情况。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并出席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积极履行了职责。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及有效性、审计部工作计划及报告等事项,就审计工作的重大
事项进行沟通及建议,对会计师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