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凯旺科技收深交所监管函及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8月20日,凯旺科技(301182)公告,公司及董事长陈海刚、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邵振康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以及河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深交所监管函指出,2025 年 4 月 24 日,凯旺科技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对 2024 年一季度起开展的“购买原材料+成品组装”业务进行了回顾,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业务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并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针对同一事项,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陈海刚、邵振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一季度,凯旺科技实现收入1.33亿元,归母净利润-3846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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