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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20:42:44 股吧网页版
凯旺科技: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9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 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活动应当独立,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是指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
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 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公司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 方法、手段与措施的总称。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
构根据本制度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 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七条 公司设置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汇报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应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并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此外,审计委员会需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在年度结束后汇报上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还负责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规模、经营特点和审计工作实际需要,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坚持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审计回避原则,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 公司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各部门和被审计对象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编制审计工作计划;

(2)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3)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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