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9:12:45 股吧网页版
凯旺科技: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业世纪工业中心 B 栋 501-502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海刚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59,90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5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9,85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2.45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5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2,33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8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5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9,852,112 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9,852,112 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9,852,409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82,112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82,112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82,409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学春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9,852,112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9,852,113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9,85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学春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82,112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82,113 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80,409 股
3、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9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反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