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0797 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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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附件: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
3-1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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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0797 号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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