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田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2.9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4,909,795.0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3,490,205.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38 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子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
1 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8,000.00 28,349.02
2 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52,000.00 40,349.02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进一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和股东回报。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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