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田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浩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魁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何浩、高魁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17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以及会议资料等资 料;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沟通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注1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注1:(1)根据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增加一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人数由5名增加至6名。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认真审
议、民主表决,同意选举向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事项不属于董事、高管的重大变更,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2025年5月,原独立董事潘岷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的职务。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周铁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不属于董事、高管的重大变更,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 决议资料;与公司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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