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8:06:02 股吧网页版
鸥玛软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年
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则,公司拟提名、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拟提名郑大鹏、张立毅、李健、庞金勇、薛其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同意提名郑大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2 同意提名张立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3 同意提名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4 同意提名庞金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5 同意提名薛其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逐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则,公司拟提名、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拟提名王波涛、孙忠强、耿玉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2.01 同意提名王波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 同意提名孙忠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3 同意提名耿玉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