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具有近 1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所共有合伙人
85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338 人,其中 210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
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事项调整、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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