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过
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王鹤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志新 王鹤茗 张修觐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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