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11号文《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1,8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8.12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7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6.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71.90万元,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费4,800.00万元后,于2021年12月17日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378.40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606.50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
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9.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6,9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2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汇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35.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274.71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超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化生产项目”。在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前,为保证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安全,公司已通过告知函的形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进行沟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协助公司确保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不进行任何的交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转出或现金支取等交易,并已关闭网银功能。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197.37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收益及专户利息收入扣除 1,378.95
手续费净额
减:募投项目工程项目支出 745.66
减: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净支出 19,800.0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30.66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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