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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9:08:23 股吧网页版
欧圣电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电气”、“公司”)股东 WEIDONG LU、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腾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欧圣电气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 号》”)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金公司已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完成对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境外文书、护照、营业执照及《承诺及声明函》等,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出让方情况

(1)WEIDONG LU 基本情况

WEIDONG LU,美国国籍,中国境内住址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临沪大道来秀路 888 号,护照号码为 A4392*****,为欧圣电气实际控制人之一。

中金公司核查了WEIDONGLU提供的境外护照等资料并取得了其出具的《承诺及声明函》,WEIDONG LU 为自然人,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20500MA1MD5WG8A
合伙) 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年 12月 22 日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 558号

经营范围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中金公司核查了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并取得了其出具的《承诺及声明函》,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
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主体。

(3)苏州腾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腾恒投资中心(有限 统一社会信用 91320500MA1MTJB682

合伙) 代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年 9 月 1日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 558号

经营范围 对外投资、投资咨询

中金公司核查了苏州腾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并取得了其
出具的《承诺及声明函》,苏州腾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
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
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苏州腾恒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主体。

2、WEIDONG LU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代财务负责人。
WEIDONG LU和公司控股股东 SANTA BARBARA INVESTMENT LLC 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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