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 2026-017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254,933,525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582,050 股后,以 254,351,475 股
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一、审议程序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 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4,435,467.9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14,863,663.07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71,259,544.00 元。
以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254,933,525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 582,050 股后,以 254,351,47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50,870,295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授予、可转债转股等致使有收益分配权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0,870,295 元(含税),
占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8.6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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