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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42:45 股吧网页版
欧圣电气: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实施,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过程的效率及成果,防范经营风险,改善营运状况,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公正。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决定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应按照本制度接受审计,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如实汇报情况。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
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

第七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管控体系,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监督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控作用,以增强公司识别、防范、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运作效率,增加企业价值。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人主管审计部工作。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审计相关报告。审计部负责人有权与公司管理层直接交流信息,以促进审计部的独立性、保证广泛的审计范围、重视内部审计报告和建议,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情况,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循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事项应没有利害关系,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重视信息的价值和所有权,对其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使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
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七条审计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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