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9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109,77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2.7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53.8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88.8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9 号)同意
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444,687.66 元。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的余额划付至公
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 33,145.36 33,145.36
2 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 20,810.34 20,750.98
2.1 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 5,154.40 5,095.04
2.2 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 8,937.48 8,937.48
2.3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 6,718.46 6,718.46
合计 53,955.70 53,896.34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03.9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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