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规
范经营管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
价值相匹配。同时,利用资本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
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 规范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 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
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 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
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
管理工作;
(四) 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
公司应当实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
市值管理工作;
(五)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
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及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
监督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
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
量。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应当做好投资者关
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
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
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
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
以回应。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由董事会秘书
直接领导,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公司市
值管理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起草市值管理计划;
(二) 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计划;
(三) 监测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四) 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五) 向董事会报告市值管理情况。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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