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力诺药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109,77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2.71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032.56万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2,021.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488.89 万元。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444,687.66 元。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
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52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 33,145.36 33,145.36
2 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 20,810.34 20,750.98
2.1 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 5,154.40 5,095.04
2.2 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 8,937.48 8,937.48
2.3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 6,718.46 6,718.46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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