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和2027年两个 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需满足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任一目 标(即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方可归属,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
年度 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 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30%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50% 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折旧摊销及
本次和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 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 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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