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在对内部控制开展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上述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构建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以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开展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了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内控领导小组,指导内控评价工作的开展,并对最终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在领导小组下设立了内控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过程;同时,参与评价的各部门均指定了内控评价工作联络员,配合内控评价主管部门推进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1.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涉及的公司层面控制(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以及业务层面控制(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对外投资、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等各类内控流程)。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
独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合规、职责明确,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保障。审计委员会依法监督公司财务工作,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坚持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完全分开,确保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
(2)发展战略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及其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战略管理机构能够充分履职并引领公司科学发展。战略委员会综合考量内外部战略环境与运营环境中的潜在不确定因素,经对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的充分研讨与论证,向董事会提出战略调整建议,最大程度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3)人力资源
公司对人力资源的引进、管理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环节均有详细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工作说明书》《招聘录用及岗位异动管理制度》《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培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岗位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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