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负
责可转债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国联民生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春
保荐代表人 赵凯、任耀宗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88
注册资本 23,904.6695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政府驻地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 宋来
实际控制人 高元坤
联系人 谢岩
联系电话 0531-8872912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9 月 1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针对发行人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3、督导发行人合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4、督导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7、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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