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善水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5-【】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上述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通过公司官网发布了《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22日。现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